1.永州市参保人在异地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办理入院的,待恢复服务后由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办理补入院登记手续;
2.永州市参保人在异地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办理出院的,参保人可向定点医疗机构申请恢复服务后进行补出院结算,或由参保人全额支付医疗费后,到本市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后台报销手续;3.永州市参保人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办理转院的,由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纸质版转院证明,待恢复服务后由医保经办机构在系统上办理补转院登记手续;4.异地参保人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办理入院的,待恢复服务后由定点医疗机构办理补入院登记手续;5.异地参保人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办理出院的,待恢复服务后由定点医疗机构办理补出院结算手续,或由参保人全额支付医疗费后,按规定申请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后台报销手续。(五)暂停医保待遇核发暂停服务期间,全市医疗保障相关待遇,如后台报销医疗费用划拨等将暂停核发,待恢复服务后进行集中补录及核发;受系统上线影响的部分待遇划拨款项,待新系统上线后予以核发。(六)暂停公共服务渠道暂停服务期间,“永州医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