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立一支专业化、职业化的书记员队伍,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湖南省检察机关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全省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名,其中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机关(含铁路运输检察院)招聘68名、各市州人民检察院招聘名、基层人民检察院招聘名(见附件一)。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年龄在18周岁(年5月29日后出生)以上、35周岁(年5月29日后出生)以下。原已在检察机关工作满1年(年5月29日前上班)以上的,可放宽至40周岁(年5月29日后出生)以下;
(四)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学历(含在职);
(五)具有良好的*治素养、道德品行、职业操守、岗位技能和身体素质;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执行上述学历条件确有困难的地方,可放宽至普通高中毕业。放宽范围依据《关于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意见》(人社部发〔〕61号)确定(见附件二)。报考人员的毕业证必须在年8月31日前取得。
为了帮助广大考生更好的备考,请各位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