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永州市纪委
永州市监察局
关于11起违反作风建设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
(年2月12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加大执纪监督问责力度,发挥警示教育作用,确保文明、节俭、廉洁过节。市纪委、市监察局决定通报11起违反作风建设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
一、江华瑶族自治县沱江镇卫生院院长唐厚*违规为孙女操办满月宴收取礼金问题
年9月25日,江华瑶族自治县沱江镇卫生院院长唐厚*为其孙女举办满月宴,邀请亲戚以外人员参加,并收取62人礼金共计元。经江华瑶族自治县沱江镇*委研究决定,给予唐厚**内警告处分。
二、双牌县司法局违反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规定问题
年12月31日,双牌县司法局违反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规定,安排车牌号为湘M的公务用车到长沙市进行维修保养,年1月1日返回双牌。经双牌县委研究决定,给予县司法局通报批评。
三、江华瑶族自治县工伤保险站站长吴卫平公车私用问题
年1月25日,江华瑶族自治县工伤保险站站长吴卫平违规将单位公车借给朋友陈某使用。经江华瑶族自治县纪委研究决定,给予吴卫平*内警告处分。
四、双牌县体育局职工邓剑波公车私用问题
年4月3日,双牌县体育局职工邓剑波驾驶该局车牌号为湘M的公务用车送儿子上学。经双牌县作风建设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给予邓剑波经济处罚元;给予县体育局经济处罚元,扣减该局年度作风建设考核分1分。
五、江永县林业局原副局长曾文违反工作纪律问题
年4月至9月,江永县林业局原副局长曾文上班时间,在办公室与别人进行QQ聊天,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经江永县委研究决定,免去曾文县林业局*组成员、副局长职务,年度考核定为不称职。
六、零陵区徐家井、南津渡、七里店、朝阳等办事处财*所4名职工违反工作纪律问题
年8月19日下午,零陵区徐家井办事处财*所职工罗志林、南津渡办事处财*所职工蒋亚玲、七里店办事处财*所职工*健、朝阳办事处财*所职工张丽莉上班时间在某酒店打纸牌。经零陵区委研究决定,扣发上述4名职工每人工作津贴元,4人年度考核定为不称职;给予区财*局通报批评。
七、零陵区邮亭圩镇*府民*办主任张智明工作慢作为问题
年5月上旬,零陵区邮亭圩镇*府民*办主任张智明向区民*局申报21名五保户丧葬费。区民*局审核后于5月22日及时下拨,但张智明8月5日才将丧葬费发放。经零陵区监察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张智明行*记过处分,免去其民*办主任职务并调离民*工作岗位。
八、新田县疾控中心医生李琅*博问题
年9月,李琅在新田县足江道足浴城*博场内,以“大吃小”的方式参与*博,年7月23日被公安机关行*拘留5日。经新田县卫生局研究决定,给予李琅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九、道县电力局劳动服务公司违规购买购物卡问题
道县电力局劳动服务公司违规购买购物卡,共计7.4万元,准备发放给职工。经国网道县供电公司研究决定,免去田华源劳动服务公司总经理职务;国网道县供电公司总经理唐先*对劳服公司监管不力、管理不严,负领导责任,给予元经济处罚;国网道县供电公司*总支书记陈捷对劳服公司监管不力、管理不严,负分管领导责任,给予元经济处罚。
十、宁远县地税局、县物价局违规公款吃喝问题
年1月1日、2日,宁远县地税局在某酒店违规公款吃喝两次,共花费公款元。年1月1日,宁远县物价局在某酒店违规公款吃喝元。经宁远县委研究决定,扣减县地税局、县物价局年度作风建设考核分2分;扣减县地税局年度工作经费元;违规公款吃喝所产生的费用由参加吃请人员自负;责成县地税局、县物价局单位主要负责人在县电视台作出公开承诺。
十一、市城市客运管理办公室私设“小金库”问题
年3至年6月,市城市客运管理办公室将长期请假职工的工资作为单位的“小金库”使用。经市交通局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给予市城市客运管理办公室负责人王建文行*警告处分。
全市广大*员干部要从上述典型问题中认真汲取教训,切实引以为戒,增强*性修养,加强作风建设。各级*组(*委)要认真履行*风廉*建设主体责任,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市委十项规定等作风建设相关规定,严明纪律,坚决反对“四风”。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盯“四风”新特点、新动向,春节期间加强明查暗访,加大问责力度,对顶风违纪的要坚决查处,严格责任追究,及时曝光,不断巩固和扩大纠正“四风”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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